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下一步如何继续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商务部介绍******
中新网2月2日电 2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我国全年新车销量2686.4万辆,同比增长2.1%,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其中表现最亮眼的是新能源汽车,内销增速为93.4%。外销增速为131.4%。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1/4,提前三年实现了国家规划目标。
徐兴锋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着眼全产业链,突出关键点,继续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稳定新车消费。国家出台文件提出,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比如有些地方还有限购措施。此外,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促消费活动,把新车消费增量给稳住。
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增势喜人,符合当前“双碳”方向。我们要引导各地在牌照、充电、通行等各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三是继续扩大二手车流通。我们准备加快建设完善全国性的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让车辆信息更加透明。通过二手车盘活3.19亿辆汽车存量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
四是畅通汽车报废更新。我们要修订完善机动车报废管理规定,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循环消费。
“总之,通过政策激励、举措落实,让汽车消费一直保持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从而发挥它对整个消费的拉动和带动作用。”徐兴锋说。(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