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香港沙头角抗战纪念馆:一座老屋,讲述一段抗战故事******
“不忘历史,同开新篇”,走进香港沙头角抗战纪念馆大院内,东墙上赫然醒目的八个大字直抵人心。
这家纪念馆改造自有近百年历史的罗家大屋,从筹办到落成耗时五年,所设展览介绍了东江纵队港九大队的抗战历史,以及“香港抗日一家人”罗氏家族的感人事迹。
一座老屋,一段历史
1941年12月8日,日军进攻香港。经过18天抵抗,香港沦陷。
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救亡口号的感召之下,香港许多家庭举家参加抗日队伍。“香港抗日一家人”罗家是其中的代表,全家有11人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
罗家大屋是罗氏家族的祖屋,见证了香港的抗战历程。日占时期,它是港九大队的活动基地及交通站,大屋附近一带是港九大队沙头角中队和海上中队主要的活动地区,在抗日活动中举足轻重。
香港史专家刘蜀永告诉记者,2017年,东江纵队历史研究会提议利用沙头角抗战遗址开展文化旅游,使他们深受启发。又因罗家大屋地位特殊,意义重大,他们建议在罗家大屋设置沙头角抗战纪念馆。
他表示,筹建纪念馆首先是出于对抗战前辈的尊重,他们的爱国精神值得后辈传承,也希望香港年轻人通过东江纵队港九大队的事迹,更多了解国家的历史以及香港与国家的关系。
罗家后人、沙头角抗战纪念馆馆长黄俊康认为,“推动建成纪念馆非常有意义,第一是对国家尽忠,第二是对社会尽责,第三是对前辈尽孝”。罗家人参加了解放战争、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等重要工作,他们身上展现出来的爱国情怀证明香港同胞从来与祖国血脉相连。
在这样的契机下,展开了选址于罗家大屋、承载着港人英勇抗日奋斗史的沙头角抗战纪念馆筹备和建设工作。
众志成城排除万难
沙头角抗战纪念馆是香港第一间集中介绍中国共产党在香港历史贡献的纪念馆,也是香港首个长期展示港九大队历史的国民教育基地,今年9月3日揭幕开馆。纪念馆建成的背后,是爱国爱港人士日以继夜的辛勤付出。
刘蜀永告诉记者:“纪念馆从筹备到建成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筹款和大屋翻修问题,比如怎么充分利用有限的展览空间把我们想讲的都讲出来。纪念馆的展览方案就反反复复改了不下20次。”
刘蜀永厚厚的日记本详细记录着纪念馆“孕育成长”的点滴:“2017年10月28日,下午到石涌凹罗家老屋参加沙头角抗战纪念馆第一次筹备会议”“2019年1月29日,重新拟定沙头角抗战纪念馆展览提纲”“2021年11月26日,完成沙头角抗战纪念馆展览方案的修改”……
在纪念馆筹建过程中,香港广州社团总会特别是该会主席黄俊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黄俊康和霍震寰等人士带头捐出了大笔款项,但黄俊康强调,改建及布展工程都是由香港广州社团总会的兄弟姐妹们当义工办起来的,“我们的义工真的付出很多”。
“动工以后,发现这个房子毕竟已90多年了,屋顶的木结构都被白蚁蛀了。去年8月份台风季节也是很大的挑战,我们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黄俊康回忆道,语气中透着欣慰。
原本因年代久远、日晒风吹虫蛀而随时可能倒塌的旧屋,经精心修缮后,获得新生,让展览讲述的故事与大屋蕴含的历史沉淀相得益彰。
如今,罗家后人以每年1港元的象征性租金将罗家大屋永久借给纪念馆使用。黄俊康说,预约前来参观纪念馆的团队已经排到明年3月了,到目前为止,已有超8000人次前来参观,“我相信纪念馆会被越来越多港人知道”。
助港人弘扬爱国传统
“我们开办这个纪念馆,目的在于展示港九大队抗战的历史,教育启迪后代。希望大家弘扬前辈爱国爱港的传统,为国家和香港的发展贡献力量。”这段话写在纪念馆参观行程的最后,启示人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日占期间,东江纵队港九大队有115名烈士为保卫香港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港九大队及其影响下的香港民众抗击日军的史迹和遗址,作为香港珍贵的历史记忆,却鲜为人知。
“东江纵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南抗日游击队中规模较大的部队,港九大队是东江纵队的下属部队。我们希望建成抗战纪念馆,是因为港九大队三年零八个月的这段历史在香港的历史教育中是空白的。”东江纵队历史研究会秘书长、原东江纵队政委尹林平之女尹小平说。
尹小平从2007年开始就一直在香港宣传港九大队的抗战事迹。她认为,这段可歌可泣的历史一定要告诉世人,也要告诉香港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让他们了解抗战前辈在三年零八个月里做了什么,让他们知道“自己是中国人”。
尹小平讲述着,时不时看向展板上父亲年轻时的照片。东江纵队的前辈们,当年都只有二十几岁,为了挽救国家于危亡,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纪念馆建成开馆只是播了一粒种子,我们期待它能生根发芽。”她说。(新华社记者 孔维一、韦骅)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