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平整新建厂房门前地面。 顾士刚 摄
林庄村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村两委班子成员多次开会讨论后,报请庆安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打造林庄村能人返乡创业工业园。因村部和原来废弃学校连在一起,所以林庄村就规划把村部搬迁出去。这样集中资源在村部和废弃学校的旧址上建两个高标准厂房,与宋之高的三个厂房连成片、构成线,倾力“筑好巢”,只为“引凤来”。
2021年,高聪华捐资12万元为村里购置了一条口罩生产线,然而由于没有厂房,导致机器一直存放在村部。现在虽然有了高标准厂房,也成功注册了负责生产运营的实体公司,但是村民对集体投资几万元购买原料顾虑重重。于是,赵飞在2023年新年打算自己先拿3万元购买生产原料。“如果公司盈利了,算村集体的;如果亏损了,算自己的。”他坚信在如今这么好的市场环境下,集体经济发展会成功的。
“我们要把招商兴业作为全面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来抓,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庆安镇镇长周扬说,庆安镇聚焦塑料制品、汽车电子、绿色建材三大主导产业实施产业链招商,发挥区位、资源等优势开展“以商招商”。目前,庆安镇累计签约重大项目33个。项目当年落地转化率位居全县第一。(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