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白酒板块基本面有望加速改善******
全市场最大白酒基金——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基金日前披露2022年四季度报告。与2022年三季度获得净申购不同,四季报显示,该基金总份额从三季度末的615.91亿份下降至四季度末的593.66亿份,四季度基金净赎回超过22亿份。
招商基金表示,2022年10月份,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市场部分资金选择卖出大消费板块尤其是白酒板块。对于白酒板块的机会,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侯昊认为,白酒板块逐季加速改善的预期非常强烈。未来,恢复的确定性和经济复苏下的基本面逻辑将支撑板块长期投资价值,白酒板块有望迎来基本面修复的第二轮催化。
去年四季度出现净赎回
侯昊管理的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基金在2022年四季度末的规模为683.95亿元,股票仓位较前一季度略有提升,达到94.03%。2022年四季度期间,该基金A类基金份额本期利润约12.07亿元,C类基金份额本期利润约3.33亿元。
招商基金表示,2022年10月份,市场部分资金卖出了大消费板块尤其是白酒板块。但是,后来证明这部分资金反应过度,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演绎成最悲观的情况,悲观的市场环境给予了较好的建仓时点和纠偏机会。
此外,侯昊管理的其它产品2022年四季报也均已出炉。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侯昊最新管理规模仍在900亿元以上,较前一季度末减少约10亿元。其管理的另一只百亿规模基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基金也出现净赎回,2022年四季度净赎回超7亿份。其管理的招商中证新能源汽车份额增长显著,2022年四季度净增长1.25亿份,增幅约20%。
股票仓位上,招商中证新能源汽车股票仓位出现提升,2022年四季度末股票持仓较前一季度末提高1.14个百分点;侯昊管理的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ETF2022年四季度末的股票仓位较前一季度末降低1.96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其管理的其他多只基金的股票仓位变动幅度均不到1个百分点。
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作为最大白酒基金的管理者,侯昊发表了对白酒板块2023年走势的看法。
侯昊表示,目前市场对于白酒“开门红”的情况仍有争论。现在一致的预期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消费领域受到的短期冲击仍然存在。白酒板块近期有了较大幅度反弹,我们也从最悲观的情绪中缓过来,并有了一波阶段性的浮盈筹码。
他说,更为重要的是,虽然2023年市场对白酒板块的一致预期是“没有亮眼的开门红”,但逐季加速改善的预期非常强烈。未来,恢复的确定性和经济复苏下的基本面逻辑将支撑板块长期的投资价值。
侯昊认为,近年来白酒龙头的优势不断扩大,价位升级和品牌集中趋势也没有改变。时间越长会越接近最后的事实:第一波催化是情绪和信心的修复,无关基本面;第二波是经济复苏下基本面的修复,这或成为催化中长期趋势的最重要原因,内需刺激政策将在未来给予产业更强有力的信心来源和基本面支撑。
对于2023年的整体市场行情,侯昊认为,触底-复苏-改善将是非常重要的主线。在不同的情景下,市场都将迎来投资中共识最多的时间窗口。在确定性变大,风险偏好上升时,弹性更大的成长板块将更为受益。重回增长逻辑将重塑估值体系,在确定性变强的时间点,除了修复外将获得额外弹性的空间。
“我们更需要一份客观和冷静的判断,越长期的产业逻辑和发展方向,随着时间的推进,会过滤短期的噪音,更接近于事情的真相,这也是我们值得长期判断和相信的依据。”他认为,只有最接近于长期真相的事实判断和决策才能获得价值成长的空间。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