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学生展示美甲成品。 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美丽行业”迎高峰 美甲师:忙得没空喝水
年前哪里的生意最火爆?或许可以去腊月的美甲店、理发店看一看。
在北京市西单商圈从事美甲行业的林女士,早早在店里布置起了新春火红的装饰。而且从12月起,她发的每条朋友圈都要加上一句“提前预约”。
“年前的空档还有几个,但剩下的都是些七零八碎的时间了。而且除了要给顾客做指甲,几乎隔5分钟就会有人咨询还能不能预约,忙得水都喝不上,更没空上厕所。”林女士坦言,现在正是行业一年中最忙的时间,甚至要加班到凌晨。
她介绍,行业里大致将春节档期定为1月7日到1月20日,有些家就在本地的美甲师可能会营业到21日除夕上午。年后的恢复营业时间为1月30日,现在也已经预约出去很多。
林女士已从事美甲行业近十年,店里也雇了几位员工,加了微信的老顾客就有几千名。她表示,往年春节期间店里一个月的收入就能达到六位数。
“最晚16:30您一定要过来,千万不能迟到哦,要不后面的就都排不开了。”美睫师辛女士每天都要在微信叮嘱已经预约好的顾客,以尽可能安排更多的客人。
“因为年前实在太忙了,我们也暂停了之前一直提供的补睫毛服务。补偿的办法是后续接睫毛时升级为加密,或者送优惠券。”辛女士说。
“店里最近生意好了很多,每天大概能有40多位顾客。”理发师阿亮也进入到了年前的“冲刺”阶段。他所在的理发店今年只营业到1月15日,店长让他们都早早回家,和家人们过个好年。
除了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全国各地的“美丽行业”也都红火了起来。
“我想预约老家一个熟悉的美甲师,结果她和我说元旦时候就排到过年了,根本安排不过来,让我下次离过年一个月就和她预约。”想要避开北京高峰期的小夏(化名)也没想到,老家美甲店的火爆程度更甚。
“现在每天至少能做到晚上十点。”浙江某地的美甲店老板对记者表示,店里从1月12日到除夕已经全都排满了,且都是交定金预约的。
美睫师正在给顾客种植睫毛。 受访者供图年轻人的“新年味”,节日经济的新活力
随着90后、00后年轻人逐渐成为消费的主角,传统节日的消费方式开始涌现出许多新花样,也带来了许多新活力。
“新年变美变好”的愿望,也在年轻人的脸上,和“第二张脸”手上得以体现。以2022年春节的数据为例,美团APP平台上的“美甲”搜索量自农历腊月十三起快速上涨,且在两天后超越“奶茶”登顶榜首。
同样以美甲为例,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美甲行业市场规模为1854.8亿元,同比增长25.3%,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达到2662.5亿元,同比增长5.5%。
曾有节日消费研究专家表示,年轻人不一样的节日消费需求,或许改变了传统节日的一些习俗,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消费风尚,为传统节日增添了新的活力。
消费火爆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年前的美丽行业也会遇到“美甲刺客”“睫毛刺客”,标价不明、价格上涨情况出现。
“我们在过年期间确实会有提价,以店里最贵的一款上下睫毛套组为例,1月7日到1月21日这段高峰时间的价格为489元,1月21日到2月5日的价格就会降到299元。”辛女士说,但店里很早就在公众号、会员群等说明了价格变动,顾客们可以自行选择。
林女士则表示,自己店里没有涨价,但是之前推出的一些团购特价等优惠活动在过年期间暂停使用。
“我们也和顾客直说,确实是为了过年多挣点钱,能过个开心年。很感动的是大多数顾客都对年前优惠减少的情况表示理解。”林女士说,有顾客说自己三个小时屁股都坐麻了,何况美甲师还要不停地画,肩膀肯定都僵住了。“大家相互理解着,生意就好做了。”
“和旅游旺季宾馆会涨价是一个道理嘛,一年到头就这段时间最赚钱。只要是认真工作的手艺人也不该被低估,只要店里明确告知,作为消费者我能理解。”茜茜说。
“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每年过年都要去美发店烫个小卷、染个颜色,回来一个劲儿地问我和爸爸好不好看,我们为了让她高兴也都努力夸赞她,”茜茜说,如今自己也“奔三”了,每到过年妈妈也会问自己,要不要去染个头发做个美甲,这种新鲜又热闹的感觉大概就是妈妈和自己传承的年味之一吧。
当然,无论你的“过年三件套”是“美甲、美睫、美发”,还是“瓜子、花生、砂糖橘”,或者是“健康的身体、聪明的大脑、富足的钱包”,都是新一年的美好寄托,都是积极生活的前进奔头。
你过年必不可少的仪式感是什么?(完)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