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中现争议 动画作品《中国奇谭》引关注******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高凯)“这才是中国动画该有的样子”“真的惊艳,当年《大闹天宫》的上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终于又回来了”,播放量4天突破一千万,豆瓣评分9.6,近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与哔哩哔哩网站联合推出的动画短片系列《中国奇谭》获得颇多赞誉。
然而点赞声浪之后,一位家长10日在社交网络发布的对于该片的质疑贴激起另一番争论。
这位家长在发文中称,动画片应该是给儿童看的,然而该片的一些桥段令自己的小孩受到惊吓。他指出,动画作品应该对少儿观众起到教育作用,然而目前播出的《中国奇谭》未能起到相关有益的影响。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不能认同,“没有人规定动画片就是给孩子看的,动画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不代表低龄和幼稚”,“《中国奇谭》里的故事不全是阳光的,但是孩子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世界,如果选择看,那家长可以引导其理解里面最终的积极意义”,“《中国奇谭》无论制作和教育意义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准,是国产动画进步的见证”……
据了解,于2023年元旦开播的《中国奇谭》由於水、胡睿、杨木等十名导演,分别打造了8个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立故事,围绕“奇谭”两字做文章,囊括了手绘、三维、剪纸、定格等不同的动画技法。
目前该片已经播出3集,第一集《小妖怪的夏天》是从小妖怪的角度重新想象了“西游记”的世界;其后的《鹅鹅鹅》脱胎于中国古代的志怪故事,讲述一位送货郎在送鹅的路上巧遇狐狸公子所经历的光怪陆离的一天;第三集《林林》则是一个关于东北兴安岭地区人与狼的故事。
对于此番《中国奇谭》引发的赞誉,业内外观点相对一致,一方面,从目前已播作品来看,不同的故事虽然风格迥异,但均制作精良,达到了二维动画颇高的审美水准,很好地呈现了中国传统的美学风格;另一方面,片中各故事剧情和人物的文化含量和情感含量较为饱满,摆脱了好莱坞式动画或者日本动漫的影响,极大程度上满足了国人的情感期待。
相较而言,对于“家长炮轰”批评者声众,但也有观点认为其后亦有值得反思之处。
《中国奇谭》采取短篇集拼盘的表达组合,能让当下此间的动画在同一主题的引领下,展现更多类型的故事、更多风格,带领观众走进更多元的审美层面。但与此同时,全片的各个故事品类迥异,加之表现方式的差异,令得该系列的观众定位相对很难清晰。比如《小妖怪的夏天》比较通俗明快,而《鹅鹅鹅》明显更偏实验性和艺术性。
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奇谭》)作为一个系列作品,在受众定位上的整体构思或可进一步加强。”(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